目的 :研究家庭康复护理干预对社区脑卒中患者自理能力的影响. 方法: 60例社区脑卒中患者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各 30例.在家庭康复现状基线调查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知识制定"脑卒中家庭康复护理干预方案",根据方案对社区护士进行脑卒中家庭康复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以" Orem自理模式"对干预组实施家庭整体康复护理干预,对照组不进行干预,于研究 1, 3个月时对两组患者进行自理能力评定. 结果:干预组各项得分显著高于对照组 (P均 =0.00),综合性自理能力: 1个月时( 20.67± 3.09比 11.87± 3.81, F=207.22)、 3个月时( 22.63± 2.09比 12.77± 3.88, F=180.40);知识性自理能力: 1个月时( 8.60± 1.19比 5.67± 1.45, F=157.45)、 3个月时( 9.20± 0.71比 6.00± 1.44, F=142.07,P=0.00);决策性自理能力: 1个月时( 5.17± 1.77比 2.53± 1.53, F=116.13)、 3个月时( 6.57± 0.77比 2.93± 1.55, F=156.79);行为性自理能力: 1个月时( 6.30± 1.09比 3.67± 1.60, F=98.35)、 3个月时( 6.87± 0.97比 3.83± 1.62, F=69.69). 结论:培训社区护士开展家庭康复护理干预可有效提高脑卒中患者的自理能力.
作者:张华;冯正仪;胡永善;王蓓玲;钱晓路
来源:中国临床康复 2003 年 7卷 2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