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比较用于诊断急性药物性肝病的国内既往常用标准(旧标准)与新标准的临床价值.方法:回顾性分析202例急性药物性肝病住院患者的临床资料,采用两种标准分别诊断并进行比较.结果:202例患者中,按新标准诊断急性药物性肝病179例,排除23例;按旧标准诊断急性药物性肝病184例,排除18例;两种方法共同诊断急性药物性肝病166例,共同排除5例.在23例被新标准排除患者中,4例为停药后15 d以上出现肝损伤,8例为乙型病毒性肝炎(乙肝)感染,HBV DNA明显升高或HBsAg(+)且其他指标不符,11例伴随严重基础疾病,肝功能损伤更可能由基础病引起者.这些病例除HBsAg(+)者可被旧标准排除外,其余均不能被排除.另一方面,此202例病例中,有18例HBsAg(+)病例,无过敏表现,按旧标准均应被排除,但其中13例HBV DNA(-),13例中的10例用药时间与发生肝损伤时间符合急性药物性肝病的诊断条件,且应用药物有明确肝毒性,故此10例诊断为急性药物性肝病更为合适.结论:应用新标准诊断急性药物性肝病较旧标准更接近临床实际.
作者:刘思纯;马博
来源:新医学 2009 年 40卷 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