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对有残余视力的视力残疾儿童在给予光学和电子助视器康复后进行远、近视力的分析和效果评估,探讨不同程度视力残疾患儿有效的康复手段及其对低视力康复对象范围界定的影响.方法 对肓校及低视力门诊共206名4~14周岁(含14岁)视力残疾儿童按视力残疾的程度进行分组,比较应用国产4倍、6倍望远镜前后远视力和应用国产眼镜式助视器、国产简易电子助视器后两种助视器间阅读成功率的差异.远视力康复结果采用秩和检验,近视力康复结果采用卡方检验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视力0.05以下至眼前指数的盲童组和0.3以下至0.05的低视力组应用远用助视器前后远视力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视力0.05以下至光感的盲章和低视力儿童分别使用眼镜式近用助视器与简易电子助视器后,两种助视器间阅读成功率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使用简易电子助视器的阅读成功率均明显高于使用跟镜式近用助视器.结论 助视器康复的对象可以从低视力范围扩展到0.01甚至以下的盲童.低视力助视器是视力残疾儿童视觉康复有效和必要的手段,早期视觉康复特别是使用简易电子助视器进行近视力阅读的康复,对视力残疾儿童提高学习认知能力、促进身心健康成长和回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冯涓涓;李荣需;廖瑞端;黄静文;陈咏冲;周建华;罗观怀
来源: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 2010 年 12卷 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