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交锁髓内钉技术的临床疗效及并发症的主要原因和治疗效果.方法:1999年6月-2004年6月采用交锁髓内钉技术治疗四肢长管状骨骨折420例,男310例,女110例;其中股骨干骨折180例,胫腓骨双骨折160例,肱骨干骨折10例,股骨粗隆间骨折60例,股骨髁上骨折10例.年龄20~87岁,平均56岁.发生并发症30例,术中骨折端劈裂2例,钢丝捆扎后完成交锁;异位再骨折2例和术后再骨折2例,更换较长的髓内钉;髓内钉卡在髓腔内进退困难1例,捶击髓内钉尾端拔出髓腔;横向交锁失误12例,其中10例在术中发现退出锁钉重新完成交锁,2例在术后发现应用石膏外固定6周;术后发生主钉断裂2例,二次手术更换较粗的主钉;骨折端不稳定出现反常活动3例,应用石膏外固定6~8周;导针与钻头相嵌顿2例,通过捶击拔出钻头退出导针;腹壁软组织损伤4例进行理疗.结果:本组400例得到6~12个月的随访,骨折全部愈合.膝关节屈曲受限(<90.)4例,肩关节外展上举受限(<90°)1例.结论:交锁髓内钉技术治疗四肢长管状骨骨折临床疗效良好;粗劣的操作技术是发生并发症的主要原因;积极处理并发症可避免功能障碍的发生.
作者:张之栋;任启光
来源:中国骨伤 2006 年 19卷 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