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后文简称"国家集采政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实施效果,为医疗机构后续开展集采药品相关工作提供参考.方法 选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国家集采政策实施前后的药品采购数据,以政策目标、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等为导向,引入并研究6个二级指标(如可获得性、可负担性、药品安全性等)、18个三级指标(如约定采购量完成率、负担水平、药占比等).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对国家集采政策实施前后(2019年和2020年)的数据进行差异性、变化趋势等分析.结果 在可获得性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参与度为92.55%,疾病覆盖率为40.16%,整体约定采购量完成率中值为287.82%,总体配送率为97.20%.在可负担性方面:2019-2022年药品价格总体的降幅为74.80%,人均住院药品费用、门诊药占比、住院药占比降幅依次为17.61%、10.22%、20.10%,除慢性病、抗肿瘤用药外,药品可负担水平均低于1.对医药的影响:2022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占比为66.00%,相比执行国家集采政策前增幅为1.29%,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共12个品规,前8名的制药企业的市场集中度小于20.00%.对医疗医保的影响:直至2022年基本实现仿制药替代原研药,同类非中选药品使用比约为9.12%,未提出二次换药的人数占63.39%;
作者:曾铮;巫柳岑;黄振光;何文莉;宓郑成;谢祥威;苏思多;梁桂诚;廖遥灵;张宏亮
来源:中国药房 2024 年 35卷 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