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复发性喉癌挽救性手术治疗保留喉功能的可行性.方法 通过对患者和肿瘤进行全面、细致的临床和影像学评估,合理选择手术方式及其适应证.对36例放疗、激光手术和开放式喉部分切除术后复发的喉癌患者,实施挽救性手术治疗同时保留喉功能.术后对所有患者进行正规随访,Kaplan-Meier法计算术后生存率.结果 实施经口激光二次肿瘤切除术4例,喉水平部分切除4例,喉垂直部分切除术13例,环状软骨上切除术(Majer-Piquet)手术15例,18例患者同时接受了颈清扫术.术后6例患者发生不同程度的并发症,其中主要是局部感染和咽瘘,没有院内死亡和其他严重并发症发生.5例术后近期并发症均经适当处理后治愈,1例接受喉垂直部分切除术的喉裂开肿瘤切除术后复发患者因切缘病理阳性接受术后放疗,导致喉狭窄及喉腔闭塞失去喉发音和呼吸功能.术后肿瘤局部复发5例,局部和颈部同时复发1例,肿瘤局部控制率为83.3%(30/36).术后3年生存率80.6%,死亡原因分别为肿瘤复发3例,远处转移3例,其他非肿瘤原因(心脏病)1例.结论 初步临床观察表明,对于喉癌治疗后早期和局限性复发的患者,在对肿瘤进行全面细致评估和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的基础上,可以选择性实施保留喉功能的挽救性外科手术,从而提高这类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
作者:李晓明;邸斌;陶振峰;宋琦;肖淑芬;李红霞;邵永良
来源: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2012 年 47卷 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