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对育龄期女性格雷夫斯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甲亢)131I治疗后随访中怀孕与生育的情况进行分析,探讨131I对其生育及出生婴儿健康的影响.方法 回顾性分析2009年至2012年有Graves甲亢病史、于维持治疗期间怀孕的102例女性患者的妊娠及生育情况.按照治疗方式将患者分为131I治疗组(57例)、非131I治疗组(45例),记录治疗6个月后怀孕全程的甲状腺功能,维持治疗药量的调整情况,随访妊娠终止及婴儿出生情况.采用x2检验、Fisher确切概率法、Mann-Whitney u检验、两独立样本t检验对2组病例的服药情况、生产方式、婴儿性别、婴儿体质量进行对比分析.结果 102例患者中97例正常分娩.131I治疗组与非131I治疗组相比,怀孕期间服用丙基硫氧嘧啶(PTU)、左旋甲状腺素(优甲乐)及未服药比例相当,分别为15、31、11例和22、18、5例(x2=5.69,P>0.05);2组各药物间的用量构成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PTU及优甲乐对应u值分别为163.50和233.50,均P>0.05).生产方式(顺产/剖宫产分别为36/19和28/14,x2=0.016)、婴儿性别构成(男/女分别为32/23和18/24,x2=2.239)、婴儿体质量[(3.18±0.47)和(3.07±4.17) kg,t=1.154;均P>0.05]均相似.结论 患有Graves甲亢的育龄期女性经131I治疗后可以正常妊娠.只要在妊娠前及妊娠期常规检查甲状腺
作者:蒋宁一;李敬彦;张占磊;黄敏华
来源:中华核医学与分子影像杂志 2014 年 34卷 1期